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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
一、实施时间
申报期分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进行
(一)秋季学期申报期,9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春季学期申报期,3月10日至5月10日
二、补助对象
大通县正常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街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下称防返贫系统)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中接受国内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且在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或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正式学籍的,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监测户风险消除后入学不享受,风险消除前入学,政策可延续到本学段结束)。
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包括全日制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普通大专、普通本科,不含自考本科、成人函授、网络教育和研究生(及以上)阶段。以上学校类型包括公办和民办。
执行期间,国家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有调整的,遵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扶持期限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止,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在校生第一次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后,在校学习期间持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教育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标准
本科生每生每学期补助3000元;
高职(大专)生每生学期补助2500元;
预科生每生学期补助2000元;
中职生每生学期补助1500元。
五、申报方式
一是通过“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二是由工作人员协助申报。对网络申报存在困难、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申报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通过提交纸质件的方式通过乡村两级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
三是学信网下载的学生本人当学期学籍验证报告。新入学或中职(技工、中专)等在学信网中无法查询到学籍信息的,提供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填写并盖章的“青海省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学籍证明”。
六、补助方式
每学期的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青海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
来源: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保吉浩
责编:赵国君
审核:李国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